這幾天看到一封轉寄的mail,覺得還挺有趣的
內容如下:
 
公式:
1、人=吃飯+睡覺 +上班+玩
2、豬=吃飯+睡覺
把2代入1:
      人 =豬+上班+玩;

兩邊各減去玩:
     人 -玩=豬+上班

結論:
不懂玩的人=會上班的豬

(如果您真的是每天都粉努力工作的職場菁英,先向您致歉,可別打我唷!)
祝各位    天天快樂!努力工作,也要享受生活唷 !   請每週抽一天  到郊外走走唄 <<...>>
 
還好我實在不是一個愛上班的人
上班只是為了混口飯吃而已......... 
希望大家跟我一樣都是懂的玩的人~~~  :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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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咪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